双鹭产品
【用法用量】
化疗药物给药结束后24~48小时起皮下或静脉注射本品,每日一次。本品的用量和用药时间应根据患者化疗的强度和中性粒细胞下降的程度决定。
【不良反应】
1、肌肉骨骼系统:有时会有肌肉酸痛、骨痛、腰痛、胸痛的现象。
2、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食欲不振的现象,或肝脏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升高。
3、其他:有人会出现发热、头疼、乏力及皮疹,ALP、LDH 升高。
4、极少数人会出现休克、间质性肺炎、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幼稚细胞增加。
【禁 忌】
1、对粒细胞刺激因子过敏者以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制剂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心、肺功能障碍者禁用。
3、骨髓中幼稚粒细胞未显著减少的骨髓性白血病患者或外周血中检出幼稚粒细胞的骨
髓性白血病患者。
【贮 藏】2~8℃避光保存,应避免冻结和剧烈振摇。
【有 效 期】24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80009(75μg/支) 国药准字S19980010(150μg/支)
国药准字S19980011(300μg/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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